名章即作者姓名、字号等代表作者身份的印章,用于作者落款之后,作者题款署名用章。一幅作品有两方以上名章时要有阴阳变化,且大小最好相近,间隔至少一个章的空位。名章有时也可作手章使用,因其意义比较严肃,固以方形为主。
名章,一般用两方配合使用,是画面上必不可少的。一方刻姓名,一方刻字号;或一方刻姓,一方刻名字。一方刻朱文,一方刻白文。用时,朱文红色轻,用在上边;白文红重,放在下边。印章大小约等于题字,或略小于题字。盖章的位置,如署名下空白多,就盖在下边,如署名下空白少,可盖在字迹左右。两方章的距离,约等于一至二个图章的位置,不可拉得太开,或挤得太拢。
古人用名章,讲究礼仪;凡卑幼致书尊长,当用名章;平辈间用字章;尊长给卑幼,用别号章即可。反之,则贻笑大方。
名章一般分朱文(阳文)白文(阴文)两种。一幅书法作品上盖两方姓名章时,最好一朱一白,两章大小相宜。款尾用多章时,次序是先姓名章,后字、号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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